目前分類:使用牌照稅相關問題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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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具已辦妥報廢、繳、註銷、報停等異動登記手續,已繳納之牌照稅得申請退還實際未使用日數之稅款。

申請退還溢繳之牌照稅,應憑下證件向當地稅捐稽徵 處申請退稅,如係重複繳納牌照稅,應檢附兩張稅單收據及申請人之身分證私章向當地稅捐稽徵處申請退稅。

1)繳納之稅單收據
2)車主(納稅人)之身分證、私章
3)辦妥報 廢繳、註銷、報停之異動登記書單主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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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具所有人或使用人逾規定徵稅期間繳稅者,每逾二日按其滯納數額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至 逾三十日為止,逾三十日仍未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逾期未完稅之交通工具,在滯納期滿後使用經查獲者,除責令補稅外,處以應納稅額一倍之罰鍰。

報停、繳銷或註銷牌照之交通工具使用經查獲者,除責令補稅外,處以應納稅額二倍之罰鍰。

違反使用牌照稅法第十一條規定,經查獲之交通工具,主管稽徵機關應責令補稅領照並處以應納稅額一倍之罰鍰使用牌照稅法第十一條係規定臨時牌照及試車牌照之領用,應納稅額之計算日期間等規定)。

新購未領牌照之交通工具,使用公共水陸道路經查獲,除責令補稅外,並處以應納稅款一倍之罰鍰 。

交通工具使用牌照如有轉責移用者,處以應納稅額二倍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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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4月1號,牌照稅開徵了~~~
★為了避免被罰款,替大家找了使用牌照稅繳納方式:
<1>持繳款書就近至有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如銀行、合作社、農會但郵政機構除外)繳納 。
<2>持繳款書至便利商店繳納。
<3>使用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稅。
<4>使用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繳稅。
<5>使用電話語音轉帳繳稅(TEL:412-6666/412-1111)。
<6>利用活期存款帳戶辦理委託轉帳代繳稅款。
<7>使用信用卡繳稅。

★稅單不見,如何補發呢?
牌照稅開徵期間未收到繳款單者,請持行車執照向當地稅捐稽徵處或監理所站申請補發。
可利用通信方式或電話申請補發,請洽主管課或稅捐處。

小提醒:記得在4月底前要繳納完畢,以免受罰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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